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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进修护士相关事宜

发布人:刁晓路 来源:本站 发布日期:2020/12/7 浏览次数:

一、招生范围及条件

我院招收临床护理人员进修,具体方向包括内科护理、外科护理、急危重症护理。凡申请我院进修的护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:年龄45岁以下,身体健康,具备护士执业证书,正规医疗机构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两年以上,掌握基础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,能服从我院进修管理。

二、申请及录取程序

(一)提交申请:拟申请我院护理进修人员,应由选送单位出具介绍信(加盖单位公章),本人填写《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护理进修申请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)见附件1,连同本人身份证和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交至我院护理部。

(二)审核及录取:由护理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进修条件者,自接到进修申请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进行录取通知。

(三)报到:申请人接到进修通知后,应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,并按时报到。

三、进修内容

(一)科室安排:按照进修意愿,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安排,原则上每次进修仅限一个科室。

(二)科室实行“一对一”带教,制定进修培训计划,包括熟

悉工作环境,了解工作职责,掌握工作内容及程序,熟悉常见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,掌握专科护理操作技能、专科疾病护理,了解专科前沿信息。

(三)进修期间,可参加我院开展的相关继续教学培训项目。

四、进修时间

进修时间为三个月

五、进修要求

(一)进修护士须按通知来我院报到,逾期按放弃处理。

(二)进修护士进修目的明确,参加护理部及进修科室的培训和考核。进修期间自觉接受进修单位领导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在护士长和带教老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护理工作。

(三)根据《护士条例》,严格资质管理,未进行执业地点变更的人员不能进行独立值班,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。

(四)请结合选送单元要求及自身情况,慎重规划进修时间,避开孕产期、提职晋升、各种重大考试等特殊事项。进修期间按每周五天工作制进行,不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休假。如确有必要,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来函协商,我院酌情批假,最多不超过七天。病假凭我院医生证明(及原单位证明)。病假超过一个月者,或需回原单位医治逾期不归者,做自动退学处理。休病、事假者需按天数延长进修时间。严重违反纪律者终止进修,退回原单位。

(五)进修计划不得中途更改,不得中途转科或转专业,不得提前结束进修。

(六)进修护士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、诊疗规范,坚守工作岗位,爱护公物,不得自行带人来院参观,自身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人身伤害。

(七)凡由于原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前终止进修者,不退进修费。

六、进修结业

(一)进修护士在进修期间需完成《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护理进修手册》,交护理部存档。

(二)进修护士在结业前需完成小讲课一次,书写整体护理病历一份,并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,理论考试60分及格,操作考核80分及格。

(三)按要求完成进修计划并考试合格者,将填写完善的《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护理进修手册》及考试资料复印件交护理部审核后,由护理部颁发结业证书,予以结业。

(四)因选送单位或进修者个人原因,未按要求完成进修计划的,不予结业,包括提前终止进修、结业考核未达标、病事假未补假、进修期间严重违规违纪等。         

  

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护理部

2020年12月7日